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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凤岭:深化军民融合 推进维护国家海外权益能力建设

来源:蓝海长青智库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资讯平台 作者:王凤岭 时间:2018-06-08 返回

近年来,随着中国资本“走出去”的日益深化,中国公民和企业在海外的数量规模快速增长,在境外的活动范围和影响也逐步扩大,使中国国家利益的延伸遍及世界各地,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与此同时,中国海外权益的敏感性和脆弱性随之同步增长。深入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提升国家赋予政府各部门、军事力量建设综合维护海外权益能力已刻不容缓。

 

海外权益基本状况

 

海外权益是国家利益的海外延伸,是国家战略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国公民和企业在海外的数量快速增长,在境外的活动范围和影响也逐步扩大,中国国家利益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据媒体统计的2015年数据,中国内地居民出境人次突破 1.2亿人次,在外留学人员达170.88万人;同时,中国在近20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企业逾3万家,境外资产逾3万亿元人民币,境外各类劳务人员总数超过102 万。2016年,中国派驻到海外的劳务人员约200万人,90%集中在亚洲和非洲国家。这种状况还有扩大的趋势,一个颇具规模的“海外中国”正在逐渐形成。

 

与此同时,驻留海外的中国维和部队、企业和人员也面临着多样化的安全威胁。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自2010年至2015年,共发生涉及中国企业的各类境外安全事件345起,主要涉及偷盗抢劫、人身伤害、绑架勒索等;而近两年发生的全球绑架事件中,受害国籍最多的是中国。

 

从地域因素看,主要是所有比较安定的、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基本上都被欧美等发达国家先行占据了,留给中国企业的机会大多存在较大风险。

 

从海外综合因素看,有战争与动乱、地区势力冲突,恐怖主义,犯罪活动,海盗,政治偏见、排华势力威胁等。

 

从我海外企业内部因素看,企业对安保重视程度不够、投入的资金与人力缺乏;我国在海外的安保从业人员数量短缺、素质与能力不足以执行海外安保,企业对当地法律及局势了解不足,国内安保公司对全球布局与海外分支部署缺乏统筹。

 

从我外交部领事保护因素看,海外领事官员超负荷工作已不堪负重。我国每位驻外使领馆领事官员要服务超过19万名海外中国公民,这个数字是俄罗斯的13倍、日本的15倍、美国的近30倍。

 

从我军事能力因素看,还属鞭长莫及。突发事件信息获取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远程海空运能力、远程精确打击能力等,还不足以有效完成维护国家海外权益的使命任务。

 

维护海外权益需求

 

旗帜鲜明地维护我国海外权益,是维护中国在世界上大国形象、地位的需要,是维护海外地域秩序稳定的需要,是保护我国海外公民、企业、维和部队、基地驻军的人身、财产和基础设施安全与利益的需要。

 

海外安保队伍从业能力需求。尽管我国拥有安保资质的五六千家企业,但在海外做得好的企业却寥寥无几。维护国家海外权益,对拥有海外安保资源、国际化运营经验、海外专业人才和队伍的需求很大。

 

驻外使领馆领保服务保障能力需求。国家驻外使领馆是我国公民与企业、海外驻军的“第二娘家”,当出入境受阻、护照丢失、遭遇车祸、自然灾害、购物陷阱、受到不公正待遇时,都需要领保服务保障。这种保障能力应当是“公民、企业走到哪里,领保服务工作就要延伸到哪里”。

 

海外公民与企业自我保护能力需求。海外公民与企业急需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这包括提升安全意识、适应环境意识、当地法律意识和防御人身、财产被侵害、盗窃、抢劫的保护能力,提升合作意识,保持与本国相关海外机构紧密联系、沟通的能力等。

 

依法维护海外权益的能力需求。在域外国度从事正当商业活动,应当获得当地法律保护,这是国际通行的惯例。与此同时,当出现侵权行为时,需要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国的海外权益。在国家外交层面上,需要提供领保服务能力;在法律层面上,需要有知法、懂法和熟练运用当地法律保护我国海外权益的能力。

 

维护海外权益的军事能力需求。以必要的军事行动维护海外战略资源利益、对外贸易利益、保证海外人员和海外资产的安全,是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需求。人民军队是维护国家海外权益的重要支撑力量,必须具备与国家战略利益拓展相适应的军事能力。

 

一是远程精确打击能力需求。国家利益的拓展要求我军的战略活动范围应能够覆盖国家领土、海洋权益区和其他重要国家利益相关区域,并能对敌核心目标实施致命的精确毁伤。

 

二是战略投送能力需求。只有将兵力兵器快速投送到国家战略利益的拓展区域,遂行相应的军事行动,才能充分发挥我军在维护国家利益拓展中的关键性作用,有效维护我国公民、企业、驻军的人身、财产、设施以及所从事的正当活动的安全。

 

三是利益攸关区域的军事存在能力需求。国外经验证明,在利益攸关区域显示军事存在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方式。为了维护国家海外权益,保护海外权益不受侵害,必须拥有海、空军的远程作战能力,并适时在利益攸关区域显示军事存在,以军事实力震慑侵权对象。

 

四是远海保交护航能力需求。与我国有关的苏伊士运河、曼德海峡、霍尔木兹海峡、马六甲海峡、台湾海峡等重要国际海上运输通道面临战时被封锁、大国控制、恐怖主义袭击和航道阻塞等威胁。我军必须拥有迅速扩展保交护航能力,才能对这些重要的海上战略通道和运输线进行保卫和护航。

 

维护海外权益对策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公民、企业走出国门的数量越来越多,涉及到诸多领域的活动越来越多,在国外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拿什么来确保包括国家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安全利益等在内的海外权益?笔者认为,必须研究与运用综合性对策。近期应重点研究完善以下几个方面。

 

完善国家应急响应机制,保护在海外公民、企业的安全。国家应完善由国务院统一领导,由外交部、国防部、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部、人民银行和军队(武警)相关部门参加的常态化的机制。负责制定保护海外公民企业安全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受威胁程度情况,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迅速、妥善处置相关情况。

 

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机制,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正当权益。要打造律所服务功能,提升国际竞争力,提高中国司法在国际舞台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地位,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为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为我国外交工作大局提供法律服务。

 

一是健全完善扶持保障政策。应加快有关国际条约和公约的缔结及批准步伐,制定《中国公民境外保护法》、实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为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进一步建设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培养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在世界主要经济体所在国和地区设立执业机构。

 

三是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境外培养机制,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储备人才。

 

四是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方式。探索健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新的涉外法律服务方式,促进涉外法律服务业与会计、金融、保险、证券等其他服务业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

 

借鉴外国有益经验,完善使领馆领事服务机制。应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以人为本、外交为民”理念,针对域外不同地域情况,学习借鉴国外维护海外权益的经验,建立领事服务社会化机制,创立境外公民保护专项基金和专门机构,完善境外侨民的登记制度;加强外国相关法律制度的研究,出台国家领事保护立法,对我国现有境外公民保护机制的结构性不足进行补充完善,补充领事服务力量,确保保障境外公民保护机制有效运行;构建由国家的外交和领事保护为主导、以国内外民间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为支撑、将强化境外公民自我保护及维权的意识、提高其维权能力作为基本环节的制度框架,增强我国境外公民保护制度的完整性。

 

开展国际合作,加强维护权益沟通与协调。应当立足不损害国家根本利益的前提,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推动与相关国家的合作,利用国际组织的制度化力量减少中国和其他国家可能出现的冲突,推动涉及中国海外利益实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解决。应当充分发挥合作的功能,既要符合区域组织的宗旨精神,又要符合成员国的共同愿望和需求,以增强国际合作培育区域性组织其对成员国的吸引力。应当制定《海外派兵法》,填补海外维护权益法律空白,并与合作国家沟通、明确;充实完善国家安全法,明确军事力量在保障海外人员的生命及资产安全、防止重大经济利益损失方面的责任,确保国家安全,并向合作国家通报,取得法律行动的一致。

 

建设与维护国家海外权益需要相适应的军事能力。在海外权益已遍布全球,特别是在投资与贸易及运输通道安全等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我国必须把加强海外权益保护的军事能力建设提上日程。

 

一是提升参与海外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层次。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要在铺路架桥、行医看病、运输人员与物资的基础上,派出作战能力强的部队参加中国有重大经济利益的国家和地区的维和活动,对中国公民与财产以最直接快速的保护。

 

二是继续寻求建立海外军事基地。应当在吉布提建立军事保障基地的基础上,继续与相关国家协商建立新的海外补给基地,为海军遂行维护国家海外权益任务提供支撑。

 

三是组建一支快速反应部队。应构建基于信息系统支持的由三军航空兵、空降兵、特种兵、陆战队和武装警察组成的小型特种作战部队,依法实施我国海外主要投资地区、形势动荡地区、恐怖活动频繁地区的撤侨、应急救援、海上护航、军事打击等军事保护行动,为维护国家海外利益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四是建设适应国家战略利益拓展要求的远程精确打击能力。具备使用陆海空天一体指挥自动化系统有效、实时地发现远程目标,利用陆地、空中、海上、空中及太空的远程精确打击武器,对敌方海上、陆地的高价值目标实施远程精确打击,快速达成作战目的的作战能力。

 

五是建设远程空中和海上快速机动为主体的战略投送能力。具备陆上、空中、海上以及太空战略投送装备,以最短时间在超远程范围内快速部署军事力量并展开相应的军事行动,特别是对危机或突发事件能做出快速反应和远程机动的威慑能力和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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