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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流军民融合问题研究

来源: 作者:郑兵 时间:2017-11-30 返回

1.应急物流产生的原因及涵义 

中国近年来自然灾害多发,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与暴雪、洪涝等气候灾害发生次数之多、规模之大、破坏性之强都令中国损失惨重,政府为保证灾区食物与水源供给、稳定民众情绪、减轻灾后疫病等,需要及时送达所需物资并保持信息通畅。然而现实情况中,物资运送不及时、信息闭塞、交通不畅等问题却时有发生,因此“应急物流”应运而生。应急物流是指以提供突发性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性事件所需应急物资为目的,以追求时间效益最大化和灾害损失最小化为目标的特种物流活动。在当前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却灾害多发两者相悖的情况下,迫切需要设计出应急物流体系的最优运作流程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

然而,基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在全国将开始建设24家中央级物资储备基地,但进行储备的物资品种少、数量不足,受过培训的救援人员数量不足,普通民众难以迅速组织起来,所以仅靠地方政府很难完成物资储备及救援人员、直升机、车辆调度的妥善调度管理。因此,每次重大应急事件发生时,均有军队参加救援工作,并能迅速有效地完成任务。而在现代军事物流建设过程中涉及军队与国家社会多个部门,需要多种力量有效衔接,也必须坚持军民融合的发展大方向,把现代军事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国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军队中长期改革规划。所以应急物流走军民融合路线是发展的必由之路。

 

2.应急物资的分类及特点 

应急物资的管理是研究应急物流运作管理的最关键因素,不同的应急物资适用于不同的灾情,所以应明确一般情况下救灾工作需要的通用物资和特殊灾情下需要的专用物资。如食品、饮用水、药品等每次应急救灾都需要,属于通用物资;而发生疫情后需要专门的疫苗、药品以及洪灾后需要的救生艇、救生衣等则属于专用物资。 

应急物资具有不可替代性、时效性和滞后性的特点。首先,应急物资是在灾情等特殊情况下启用的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如疫情发生后使用的疫苗、战场救护用的血液等都不能用其他物资代替。其次,应急物资其价值在于能在黄金时间内送达需求者手中,具有非常强的时效性,一旦超过时限便会失去其应急的意义,难以发挥其效用和价值。最后,应急物资的调度与使用发生在灾情之后,根据灾情性质、破坏度和波及范围选择物资类别与数量,同时由于灾后灾区信息及道路的不通畅,应急物资的运送会遇上瓶颈。 

 

3.应急物流军民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

3.1组织体系难以高效运转 

自然灾害发生后,国家迅速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国家救灾指挥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军队配合地方政府完成物资保障任务。在各方的通力合作下,救灾取得重大成功。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震后应急物流体系的运输、采购和配送等职能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协调困难,对指令命令响应迟缓。另外,一些参与救灾的人员行动盲目,特别是从各方赶来的志愿者,由于缺乏对其真实身份的认可,无法将其纳入正式救灾组织,这些人自带的食物和饮水耗尽后自身反成为新的救灾对象。如何形成一个高效运转的组织体系,已成为军地物流一体化实际运作所面临的重大难题。

3.2救援物资需求信息不灵 

灾区应急物流体系在物资管理方面存在两个问题:首先物资接收缺乏统一管理。在救灾期间,四面八方聚集而来的捐赠物资,有的大量堆积在灾区附近的仓库中,有的被拥堵在进出灾区的道路上。这些不同地点接收的救灾物资由于无法获取其品种、数量等准确信息,使指挥者难以作出最佳决策。其次物资调拨混乱,在救灾过程中,物资的申请领取审批程序不够科学有序,通常是谁申请就给谁调拨,哪里有物资就向哪里申请,无法掌握需求方和供方的确切信息,难以进行科学规划。

3.3运载工具不先进

受经济发展状况制约,无论军队还是地方,当前的主要运输方式仍然是陆上运输。而应急物流的应急特性,要求时间必须最短,运距必须最近。然而,由于通常情况下物流成本按照海运、铁运、汽运、空运的顺序递增,受客观条件限制,长期以来,国内大部分地区形成了以铁路和公路为主进行物资输送的局面。即便是在应急条件下,受经济条件制约,某些地区甚至也只能采取公路输送的方式组织物流运作。这种物流运载的区域间不平衡性,给某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应急物流交通运输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

 

4.基于军民融合视角构建部队应急物流体系的主要内容

4.1军民融合式应急物流指挥系统 

在处置突发情况时,部队在军民融合方面首要欠缺的便是一个可以用以协调部队和地方物流系统进而统筹全局的指挥机构和运作系统,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军民结合、平战一体的联动指挥机构。这个应急联动指挥机构可以由部队各级军需物资部门、交通油料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战备保障部门构成。其主要职能是:充分了解前线物资需求信息,并向部队和地方物流保障部门及时反馈,对部队和地方物流资源进行有效协调和调用;按照军地兼容、横向互联、纵向贯通的要求,依托部队信息资源库和地方政府信息网络建立集数据采集、信息传输、指挥控制和辅助决策等功能为一体的指挥平台,把部队指挥系统和地方专业应急指挥系统有机结合,确保应急物流过程的快速、准确。 

4.2军民融合式应急物流管理系统 

首先,应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式物流资源数据库的丰富和发展。国家应急管理机构应收集整合粮油、药品、生活用品等军民通用物资及优质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录入国家动员潜力信息库,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部队依托部队综合信息网和国家信息基础平台,进一步完善部队供应商库和物资储备库,并利用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与地方政府建立网络连接,构建完善的采购保障网络和仓储信息交换网络。其次,要重视军地双方物流技术的协调与发展,保证应急物流实施过程的可视化、信息化。采用计算机网络、卫星通讯、无线电频谱自动识别以及电子数据交换等先进技术,自动跟踪整个应急物流系统中物资和运载工具的种类、数量、位置,建设包括通信、电子商务、信息交换物流技术四个模块的军地一体化应急物流保障平台。 

4.3军民融合式应急物资采购系统 

应急物资的采购量一般相当大,时间紧迫,对商品的质量等指标要求也很高,要构建军民融合式应急物资采购系统,有利于整合军地优势资源,以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和最快的速度采购到部队所需物资,最大程度地提高采购效益。 

建立军民融合式应急物资采购系统,必须打破部队与地方的界限,将部队和政府双方的应急采购模式进行融合。部队应积极与地方政府在采购保障资源、保障方式、保障设施、保障队伍等方面展开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起涵盖部队和地方社会的优质供应商库,并在平时就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制定严格明确的标准,提高要求,从而强化对市场资源的全面掌控能力。在进行应急物资采购时,应当开辟多种渠道,保证物资的质量,有效整合采购保障资源,军地双方统一协调避免重复采购。对于军民通用物资可依托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单位进行储备,也可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外包给地方供应商,建立“协约式”保障物资筹措渠道,确保应急保障物资真正做到快速、精确、安全。 

4.4军民融合式应急物资储备系统 

目前部队应急物资储备存在仓库布局不合理、品种和渠道较为单一、库存积压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应以军民共储为原则,建立军民融合式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按照储备与周转相结合、有形储备与潜力储备相结合的思路,会同地方经济动员部门对物资储备种类、数量及储备时机、手段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对各类作战、应急保障物资进行合理储备。对军民通用物资,采取企业储备和市场储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努力做到“藏物于民”;对部队专用物资,由部队储备成品,地方相关部门储备技术和生产能力,确保一旦需要能立即转(扩)产;对应急应战需求量大、投入资金多、储备期短的物资,主要储备技术和产能,尽量减少实物储备。同时,坚持把高技术人才、装备、物资作为储备重点,增加技术储备。各级政府部门应建立区域动员储备基金,实行有偿储备、合同管理、定量储存、定期更新,减少物资储备带来的损耗浪费。 

4.5军民融合式应急物资配送系统

部队处置突发事件任务范围很大,有高原、山地,也有城市、乡村等,地理条件差异大,社会环境复杂,增加了应急物资配送的难度。因此部队应当积极与地方物流配送系统寻求帮助与合作,建立军民融合式应急物流配送系统 。 

第一,要调整业务流程。根据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制定收发、储存、发货、包装、保管、运输、跟踪等军民融合式应急物流的具体业务流程规范。第二,要整合运力资源。合理整合优化军地双方的交通运输设施设备等资源,融合部队供应链网络与地方企业供应链网络,尽可能精简物流的中间环节,适应来源广泛、品种多、批量大的应急物资供应特点,在加快物流的流转速度外,还要提高供应网络的柔性,可以快速地对物流条件变化和对物资需求变化做出响应。第三,利用信息化配送手段。依靠军民融合式应急物流信息系统,采用网络化的计算机技术和现代化的硬件、软件系统,发挥配送中心的作用,增强整体效益。 

4.6军民融合式应急物流法规标准系统 

加强对军民融合式应急物流的立法工作,加快制定相关标准,使应急物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是推进军民融合式应急物流的基础性工程。 

第一,要加强军民融合式应急物流建设的立法工作。明确紧急情况下应急物流的指挥机构、责权划分、动员依据、实施办法和经费来源,应主要包括两个层次:母法――关于军民融合式应急物流根本性政策方针的法律规定;子法――具体指导军民融合式应急物流体系建设的法规,包括平时法规和战时法规两部分。部队和地方政府应更加紧密合作,共同寻找部队处突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的最佳“平衡点”,制订出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第二,要加快构建军民融合式物流基础设施技术标准体系,主要包括机场、港口、码头、站台、堆场、仓库、物流(配送)中心等,以使地方物流和部队物流能够比较便利地利用这些设施,提高应急物流在设施上的兼容性。第三,要推动军民融合式物流设备标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主要包括运输设备、仓储设备、包装设备、装卸设备等,以提高其在设备制造、维修等方面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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